磐石市农业局主要职责
磐石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包含以下多个方面:
首先,该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农业与农村工作的政策、法律与法规,制定全市农业与农村经济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,确保其顺利实施。
其次,局内机构研究拟定全市农业产业政策,引导产业结构调整与资源优化配置,改善农产品品质,起草种植业、农机等农业各产业的法规,监督涉农法律实施。
第三,该局负责全市农业与农村工作的综合协调与领导,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与政策,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,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。
第四,局内机构研究农业产业化经营政策,促进农业产前、产中、产后一体化发展,组织“菜篮子”工程与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建设,提出重要产品与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建议,预测农业产品供需信息,培育与保护农产品品牌。
第五,该局负责农业环境保护监测,指导农业资源区划与生态农业发展,管理农用地、宜农滩涂、农村可再生资源,保护农业生物物种资源。
第六,制定全市种植业、农机科研、教育培训、技术推广政策与发展规划,实施科教兴农战略,筛选并实施重大科研项目,推广新品种、新产品、新技术,指导全市农业教育培训与职业技能开发。
第七,局内机构拟定农业各产业技术标准,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监督、认证与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,负责种子、农药、肥料等产品的登记、质量监测与执法监管,管理农机安全监理与农机销售网络建设。
第八,负责农村土地承包、耕地使用权流转与纠纷仲裁,指导减轻农民负担工作,监督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,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、合作经济组织发展。
第九,局内负责直属单位的考核、任免与管理,党的基层组织建设,宣传、思想政治工作、精神文明建设,纪检监察、离退休干部管理、妇联及共青团工作。
最后,承担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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